按照水利部关于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备案工作的总体部署,近日淮河水利委员会克服疫情困难,完成河南、安徽、山东三省共71个县(市、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备案资料审核工作,针对备案资料完整性及合规性提出审核意见,报送水利部。


  淮委高度重视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推进工作,始终坚持从严把关、精准指导的工作思路,积极推动流域各省高质量完成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目标任务。


  一是把好技术关口,连续2年开展淮河流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培训班,邀请水利部有关专家,培训淮委及流域各省节水型社会建设业务骨干120余人次;在委内多次组织达标建设复核工作人员培训,提升复核人员业务水平,确保复核工作准确高效。


  二是把好建设关口,主动作为、提前介入,多次派员赴河南、安徽、山东三省调研省内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技术评估和行政验收工作,了解工作程序,掌握建设水平,提出合理建议,促进各省扎实做好有关工作。


  三是把好复核关口,详细制订工作计划,周密部署各项任务,精心选拔复核人员,严格统一工作标准,对照《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逐项筛查支撑材料,仔细确认数据来源,严格校核赋分情况,结合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监督检查,不发通知,直奔现场,严格核查节水载体建设情况,调查居民节水意识,确保每一个达标县(市、区)真正在节水工作上成为“领头羊”。


  从目前完成情况看,淮委对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推动效果显著,河南、山东两省完成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任务并通过省级验收的县(市、区)占比分别达到45%和46%,已超额完成“十三五”建设任务。淮委将进一步加快推进淮河流域节水型社会建设,为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